請聯合國廉政監督國際組織正視台灣政府機關對待犯罪被害人越來越偏頗之濫用職權、權勢及立場
台灣司法系統對待犯罪被害人的態度日益偏頗,濫用職權,極盡圖利律師界能事,忹稱民主自由法治社會,卻毫無公義可言。本文呼籲台灣廉政會國際組織正視這一嚴重題。
作者:劉承武(簡歷:現職檢察官、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師鐸女師命案最高法院判決爭議
最高法院判決引發爭議
師鐸女師命案最高法院竟然不願判決維持先前五次的死刑判決,反而不交代對於被害人配偶之上訴補充理由,更是隻字未駁,刻意忽略告訴人因為突然痛失老婆母親並遭受鐵鎚毆打打擊13下頭部並咬掉奶頭而慘死的直接感受、處境、心境、情境,已達家破人亡之程度!
被害人權利遭忽視
竟然如此對被害人之提出告訴的憲法第15條絕對性保障生存權生命權、第16條訴訟參與權、第22條免於恐懼自由權等基本人權,完全置之不顧!目的就是憑感覺而維持更四審判決劉嫌無期而定讞,死亡之被害女子配偶身為大學教授明確感嘆說出:大法官釋憲結果雖然還是認為死刑合憲,在本案實際操作起來之後可以直接認定是詐騙全民的手法。
民間團體的批評
我們51個民間團體一致認同最高法院已經淪為偏頗於加害人權的司法機關!大法官更是不遑多讓!共同打造圖利加害人及律師界之環境、處境!被害人縱然提出正式告訴,也已經是越來越艱困時刻來臨了。不得不把如此這般的心態說出來給國際組織正視問題及真相。
最高法院法官及大法官的爭議決定
法官薪資來源
最高法院法官及大法官的俸祿都是享用老百姓的民脂民膏
爭議決定
竟然擅自將非預謀犯案視為不具備公民與政治人權國際公約第6條第二項「最嚴重犯罪行為」的認定標準,實屬不可思議!
可能動機
可以看出就是怕判決死刑定讞而遭受執政者標籤不會提名為大法官人選!
對司法系統的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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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大夫之恥
士大夫之恥是為國恥!心中只有自己而無被害蒼生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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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記根本
王權忘記自己身為最高法院法官及大法官的根本原因就是要貫徹落實「台灣上大黨不是民進黨,也不是國民黨,而是足感動!」得人心者才是真正累積陰德的根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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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珍惜
更不懂得珍惜自己俸祿的源頭根本,吃水果要拜樹頭,飲水思源,當初的司法院長提名如此這些人選作為最高法院法官就應該被指責、責備(使以後的司法院長責任完備),誠乃全民不幸!
五言律詩:勉勵世人
天理好輪迴
蒼天饒過誰
善惡必有報
因緣果不廢
世間德最貴
積陰德不虧
基因好無憾
善終時來會
高雄師鐸獎女師命案更四審判決

1

更四審判決
回到關鍵本案中高雄師鐸獎女師命案在今年5月更四審嫌犯劉志明被判無期徒刑。

2

上訴結果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在10月4日駁回上訴,無期徒刑定讞。

3

被害人家屬反應
這個判決讓死者先生張介能教授:「難以接受,對台灣司法絕望,認為釋憲提那麼多障礙,幾乎等於實質廢死,但大法官又說死刑合憲,這根本是詐騙集團的手法,大法官都是詐騙集團。」
張介能教授的心理狀況
張介能教授的近況
最近他表示「又開始看別的心理醫師了」,戴著帽子低頭談自己的狀況,他是張介能教授,同時是2014年師鐸獎女老師命案的被害者配偶。
長期困擾
張介能在過去近十年來很難好好睡覺,至今仍然以接受,妻子只是出門買個菜,怎麼就一去不回,被嫌犯劉志明持鐵鎚敲死殺害後逃亡。
案件細節:劉志明的犯罪行為
1
犯罪行為
被逮捕的劉志明稱是隨機行兇
2
法院認定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年5月間的更四審,認為「劉男的強盜殺人犯行係隨機、偶發性為之,而非計畫性為之」
3
判決理由
不符合兩公約法中所稱「情節最重大之罪」,且經精神鑑定,更四審法院認為如果將劉男之保護因子增加,大於危險因子,再犯就會降低,因此「不能完全排除被告具有更生改善可能性」,認為本件不能判處死刑。
案件上訴過程

1

更四審判決
高分院判決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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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階段
案子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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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判決
10月4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無期徒刑,全案定讞。
張介能教授對判決的看法

1

初步反應
其實在高分院判的時候,我跟律師就認為大勢已去,裡面一些內容、理由匪夷所思,甚至並沒有回答當初更四審,最高院回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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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過程
後來又覺得奇怪,怎麼一直沒有結果,等到9月20日憲法法庭宣判(死刑合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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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結果
10月4日最高法院就判無期徒刑定讞,我完全不能接受這樣的判決結果,我對台灣的司法是感到絕望。
張介能教授對大法官的批評
釋憲障礙
張介能說這次釋憲提那麼多障礙,幾乎等於實質廢死
矛盾立場
可是大法官又說死刑合憲,這根本是詐騙集團的手法
嚴厲指責
大法官都是詐騙集團,騙人說是合憲,但事實上沒有辦法實質執行,那就是違憲。
案件訴訟期間的不平等待遇
被害人家屬待遇
對於案件訴訟期間,張介能感受到的是不平等待遇,認為被害人家屬沒有受到平等的協助
律師數量差異
從二審起到更四審,犯保幫忙張介能找一位律師,被告一直都是三位律師,於是他再請了一位律師,變成二對三。
意見表達困難
張介能說「開庭後,我都用文字寫下來,補述書意見,請我的律師給法院,可是往往好幾次下來,奇怪,法院的判決書,看不到對我的提問,一直到最高分院,才知道原來我的補述書意見,並不被採用,因為我不是當事人,才恍然大悟,只是我們沒有辦法為自己講話,最後判決也不會是有利於我們的結果」。
張介能教授的無奈與心理諮詢
長期困擾
張介能訴說近十年來的無奈,愁容滿面
對修復式正義的看法
至於「修復式的正義」,他沒有感受到修復了什麼?「法官要他(被告)跟我道歉,就視為是修復,這一塊,我是沒有感受到。」
心理諮詢經歷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協助張介能找心理醫師諮詢,大約五年左右,只是最近因為無期徒刑定讞,張介能又開始找心理師諮詢,但他選擇透過身心科醫師介紹,接受治療。
白玫瑰運動
活動日期
12月3日
活動性質
追思活動
象徵物
白玫瑰
訴求
速修犯罪被害人權益保護法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的呼籲

1

批評大法官
國民黨籍立委吳宗憲11月15日也在立法院國是論壇上,痛斥大法官的冷血無情,對受害者家屬造成二度傷害

2

呼籲執政黨
嚴正呼籲執政黨及大法官高抬貴手,不要再踐踏善良老百姓的尊嚴。

3

號召民眾行動
呼籲民眾在12月3日一起上街頭、前進司法院,為被害者發聲,讓正義之光照亮黑暗。
張介能教授的堅持
堅持的動力
「我要撐下去,身邊有很多人關心,尤其在案子定讞了後,還願意幫我,所以我覺得我有必要,不能讓他們失望,必須再繼續站起來」。
參與活動
張介能提到,將會和被害者人權協會等團體一起參加12月3日所舉辦的追思活動
行動目標
並且在現場發放白玫瑰,希望能速修犯罪被害人權益保護法,還給被害人最基本的人權。
案件回顧:2014年師鐸獎女老師命案

1

案發經過
2014年,一位獲得師鐸獎的女老師在高雄出門買菜時遭遇不幸

2

犯罪行為
被嫌犯劉志明持鐵鎚敲死殺害後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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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影響
這起案件震驚社會,也成為台灣司法制度討論的焦點
張介能教授的心理創傷
長期失眠
張介能在過去近十年來很難好好睡覺
無法接受的現實
至今仍然以接受,妻子只是出門買個菜,怎麼就一去不回
持續的心理諮詢
張介能長期接受心理諮詢,最近又開始尋求新的心理醫師協助
案件審理過程中的爭議
1
更四審判決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年5月間的更四審,認為劉男的犯行係隨機、偶發性為之
2
爭議焦點
法院認為本案不符合兩公約法中所稱「情節最重大之罪」
3
判決理由
法院認為不能完全排除被告具有更生改善可能性,因此不判處死刑
4
最終結果
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無期徒刑定讞
張介能教授對司法制度的失望
對判決的反應
張介能表示完全不能接受這樣的判決結果
對司法的看法
對台灣的司法感到絕望
對大法官的批評
認為大法官的釋憲結果等同於詐騙集團的手法
被害人家屬在訴訟過程中的困境

1

律師資源不平等
被告一直都是三位律師,被害人家屬只有兩位

2

意見表達受限
張介能的補述書意見不被採用,因為他不是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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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不利
最後判決對被害人家屬不利
修復式正義的爭議
法官的做法
法官要求被告向被害人家屬道歉
張介能的感受
張介能表示沒有感受到真正的修復
修復式正義的效果
在本案中,修復式正義似乎未能達到預期效果
白玫瑰運動的意義
訴求正義
為被害者發聲
法律修改
呼籲修改犯罪被害人權益保護法
團結力量
集結民間團體和關心此議題的民眾
提高意識
引起社會對被害人權益的關注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的立場
1
批評大法官
痛斥大法官的冷血無情
2
指出問題
認為判決對受害者家屬造成二度傷害
3
呼籲行動
號召民眾參與12月3日的抗議活動
4
訴求目標
希望讓正義之光照亮黑暗
張介能教授的心理調適

1

初期階段
案發後開始接受心理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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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治療
在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的協助下,持續約五年的心理諮詢

3

最新發展
案件定讞後,再次尋求心理醫師協助
社會各界對案件的反應
被害人家屬
張介能教授表達對司法制度的失望和無奈
民間團體
51個民間團體一致認為最高法院偏頗於加害人權
政界反應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公開批評判決結果,呼籲民眾行動
案件對台灣司法制度的影響

1

死刑爭議
引發對死刑存廢的討論

2

被害人權益
突顯被害人在司法程序中的弱勢地位

3

修復式正義
質疑現行修復式正義的實施效果

4

司法改革呼聲
加強了社會對司法改革的訴求
案件引發的法律討論